第三条太仓12345的主管部门为太仓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第六条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负责太仓12345的运行管理,负责对全市热线诉求及办理效能进行分析研判,第八条承办单位应当确定太仓12345诉求办理的运行工作机构,第十条承办人员负责服务对象反映事项的受理、办理、回复等,第三章受理范围第十一条太仓12345受理范围:(一)涉及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第四章运行要求第十四条太仓12345运行分为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理、答复认定、办结回访等主要环节,太仓12345和承办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受理交办、签收办理、答复反馈、回复回访,太仓12345对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进行规范性审核,第五章决策分析第十五条太仓12345开展全市企业和群众诉求内容研判分析,跟踪诉求走向和承办单位服务质态,第十七条太仓12345建立诉求分析报告机制,反映各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情况,第二十二条太仓12345对诉求办理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二十三条太仓12345发现承办单位存在办理不到位、谎报瞒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