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仪陇县人民政府实施仪陇县陈家坝砂石码头整改提升工程(水工部分)建设项目需要,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4年9月18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勘测定界图(略)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略)仪陇县人民政府2024年8月12日附件下载: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