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农业农村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合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农药经营、畜禽养殖、渔业以及农机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