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拟同意发放海南呀诺达圆融旅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见习基地新增4名见习生初次见习补贴的公示根据《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规〔2019〕1号)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打造青年人才“蓄水池”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贴金额为每月1344元、每人1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按每人每月100元见习人员指导管理费用的标准,后续以实际在岗情况发放补贴,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申请新增许辉杰等4名青年见习生初次补贴,经审核通过,同意发放许辉杰等4人新增见习生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共计6176元,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止,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在异议,可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98-83662209,附件:青年见习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