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0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13号)文件,下达我县合作社培育资金28万,合作社生产设施改善资金100万,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改善资金82万,根据文件精神,由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和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需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实地进行调查后,并结合本县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情况,拟对8个专业合作社实施生产设施条件改善,12个专业合作社实施培育,19个家庭农场实施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834-4572836)附件: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公示表.xls宁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