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2号)文件精神,兴宁区就业帮扶车间广西华兴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富凤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带动就业补贴申请,经审核,两家公司均符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条件,现对兴宁区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2024年第一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9月25日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电话:0771-3290705,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1011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3附件:兴宁区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