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领域(一)现代化产业体系1.优势产业,以国家级园区(经开区、高新区、自贸区、保税区等)为重点,择优支持省级园区,支持方向可包括园区内基础设施、厂房、创新平台、环保设施、能源设施等紧密围绕主导产业实施的各类项目,包括铁路(高速铁路、区域城际铁路、铁路专用线、铁路站场等),高速公路,机场(含通用机场),轨道交通(含市域(郊)铁路),水运(国家高等级航道网项目、重点内河航运项目和重点港口、码头项目),陆港项目,综合交通枢纽等,支持依托一体化基地规模化布局的风电项目,光资源相对丰富地区的大型集中式光伏基地和整县推进光伏试点项目,3.污水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4.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水污染防治项目,7.石化、钢铁、有色等领域企业节能降碳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8.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有机更新项目,5.历史名村名镇保护项目,6.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存量资产盘活项目,(七)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1.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对纳入专项的重点项目,在项目策划、融资模式设计、产品设计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并适时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二)授信发放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审议,按照“能贷尽贷”原则,及时给予足额、低成本贷款支持,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抓紧谋划、摸排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