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要人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我省推荐对象,从省科技领军人才中择优推荐申报,②未满48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一线的科技人才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已全职在湘工作,(1)已入选其他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芙蓉学者特聘教授、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培养支持期尚未结束的青年科技人才计划(含2021-2023年入选的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青年项目、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芙蓉青年学者、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年轻优秀科技人才),不能申报,入选国家和已过支持期的省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以及在外省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培养支持期结束且通过结题验收的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2013-2020年入选),以及已过支持期的国家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四青”人才),首次申报(2022年前不计入)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3)未满36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一线的科技人才放宽至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需办理入职手续,(1)以下情形不能申报:已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在外省入选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入选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芙蓉学者、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小荷”科技人才项目),已获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b.为加强支持团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团队负责人直接认定为“拔尖”人才,支持期内根据需要每年给予入选团队1-2名“拔尖”或“荷尖”人才支持名额,连续支持3年,用以引进培养高层次科创人才,b.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b.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全职引进的湘籍(校友)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人才计划),直接认定为“拔尖”人才,预期能为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参照“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对我省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给予1名“拔尖”或“荷尖”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每两年给予1名“拔尖”或“荷尖”人才直接遴选名额(2023年已经推荐的不能推荐);对2023年度评估考核为“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1名“荷尖”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对牵头承担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国家重大项目、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含十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拔尖”或“荷尖”人才直接遴选名额,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单个项目到账经费1000万元(含)的横向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项目,视同重大科研项目,3名在湘两院院士、“顶尖”人才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拔尖),2名在湘两院院士、“顶尖”人才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青年科技人才(荷尖);3名近十年在湘国家重要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2022-2023年度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拔尖),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青年科技人才(荷尖),在湘两院院士、“顶尖”人才、国家科技领军人才和杰青,3年可推荐一次;2022-2023年度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拔尖),支持期内推荐一次,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智力引进处(科技创新人才办):0731-88988072、88988075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14室,邮编:410013,电话:88988730附件:1.“拔尖”(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名额2.“荷尖”人才推荐名额3.我省科技领军企业“荷尖”人才直接遴选配额4.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名单5.专家荐才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