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相关工作要求,由我室牵头区相关部门对《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4号)进行评估,经综合研判,决定废止《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4号),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9日二、提交意见方式(一)传真:020-82118190,(二)电子邮件:zhengyanshi@gdd.gov.cn,(三)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A栋119室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经济研究科(邮编:510530),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特此公告,附件: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2024年9月19日附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doc附件下载: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