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第21次厅务会议安排,为落实《山西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有关措施的通知》(晋科函〔2024〕138号)相关要求,自2024年10月1日起,启用《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验收证书》(2024版)和“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项目验收专用章”,特此公告,附件:1.《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验收证书》(铜版纸).jpg2.《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验收证书》(纸质版).doc3.“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项目验收专用章”.jpg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