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根据《海口国家高新区支持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海高新〔2022〕15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根据《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附件1)有关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表、承诺书和相应佐证材料(详附件2-4)等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dl@haikou.gov.cn,申报企业生产奖励、生产用电补贴和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的企业还需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企业自行委托)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二、受理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火炬路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409室科学技术局,三、受理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4日—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董璇,电话:1387625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