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主责单位调整为文化和旅游部,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决定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1.填写预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2.填写正式申报书,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厅(局)、科技厅(委、局);(三)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四)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三)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六)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三)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四)业务咨询电话:010-88377340附件:1.“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2.“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求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7月31日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