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和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3〕171号)文件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下达你地(单位)2023年第三批和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及市级分摊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严格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规定,做好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二、项目绩效目标已在项目任务书中明确,请各项目单位按绩效目标实施项目,并组织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四、该资金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相关功能分类科目,附件:1.2023年第三批和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表2.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市级补助资金明细表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