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相关单位: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发布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要求,二、申报要求(一)共性要求1.申报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二)其他要求1.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建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单位限额申报2项,已承担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尚未结项的企业,不得再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5)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2.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和推荐,申请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还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须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备案,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须将项目预算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11月5日17:30,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