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家庭农场: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第二批)共19.07938万元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拨付给相关家庭农场,二、有关家庭农场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使用,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档案管理,以备日后检查及审计,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第二批)安排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8日(联系人:何思雨,联系电话:88221222)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第二批)安排表序号镇街用途扶持对象下拨金额(万元)项目名称功能类科目代码绩效目标1南朗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南朗镇陈少添家庭农场11.259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山市)[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2沙溪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辰丰农场7.81948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合计19.07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