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3年度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并及时汇总提交相关材料,经相应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发布、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且已经发布的国际标准,3、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1)申请项目不符合《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通知》(德政发〔2022〕14号)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的,二、申报材料申报标准化工作资助奖励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德州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奖励项目申报书》(附件2),需提供:(1)项目立项文件,(3)其他与标准示范(试点)项目相关的文件,(2)与所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标准立项文件、发布公告、标准文本,需提供:(1)标准发布证明材料,需提供:(1)标准发布公告,需提供:(1)标准立项文件,对于不符合资助条件、范围和规定时限等不予受理条件的项目应向申报单位说明情况并退回,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汇总录入《德州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奖励项目受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7日,附件:1.附件1:德政发〔2022〕14号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通知.pdf2.附件2:德州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奖励项目申报书.doc3.附件3:德州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奖励项目受理情况汇总表.docx4.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