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现将遴选平南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我县开展水稻机械化育秧、水稻机械化插秧(包括机械化直播和机械化抛秧)、水稻机械化高效植保、水稻机械化烘干、水稻机械化秸秆还田等农业服务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内部管理制度健全,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设备、设施、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能力,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5.对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组织优先承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1)平南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附件2),(2)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机具清单、照片(盖章确认),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遴选服务组织提出评审意见,七、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即确定为承担平南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由自治区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小兰联系电话:7808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