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资金结余情况,现将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1202.348902万元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调整后的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衔接,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长效性,规范安排项目资金,三、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衔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四、按照审批程序和资金投向要求,各相关单位在收到资金批复后于5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备案,德江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调整明细表.xlsx投诉监督单位:德江县财政局投诉电话:0852-8520131投诉专线: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