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我区将围绕稳定就地就近就业、扩大外出务工规模、提升技能水平等方面开展有组织、定向化、技术型劳务输转,对参与品牌培育的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创业者分别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对招用符合条件农民工就业的中小微企业等单位按单位实际缴费部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就业的,对外派劳务企业人员技能培训、特殊工种培训等派出成本性支出给予支持,在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每输出1人给予2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的按规定给予200元至12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我区持续完善直补个人、直补企业培训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品牌培育主体每个奖补50万元,按规定给予最高1400元培训补贴,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的给予6000元至15000元补贴,师徒传承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的给予适当奖补,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对带动脱贫人口传承技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