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鹿城振瓯实验农场申请,我局组织农业(渔业)专家分别于2023年10月19日、2024年6月13日对其水稻产量、稻渔综合种养发展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符合《鹿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优80条”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稻渔综合种养高产示范创建奖励标准,现对相关单位及奖励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有效联系方法,2023-2024年度鹿城区稻渔综合种养高产示范奖励公示表序号奖励单位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亩)补助标准(元/亩)奖励金额(元)1温州市鹿城振瓯实验农场金和忠91330302766436342R温州市上戍乡方隆村150.28600元90168.00234合计150.2890168.00联系人:金正立联系电话:8828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