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于7月23日印发了《关于选拔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正式启动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通告明确了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培养方式、培养方向、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事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设税费业务、税收信息化、综合管理3个专业,面向税务系统内外选拔110人,各专业具体情况为:税费业务专业选拔学员70人,税务系统内64人,税务系统外6人,税收信息化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15人,综合管理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25人,本次选拔包括预录取、学习能力评估、工作能力评估、综合评价等四个环节,预录取成绩占50%,学习能力评估成绩占25%,工作能力评估成绩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