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二、申报条件严格执行《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各申报企业、各级各审核部门均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集中受理经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登录(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通过“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在“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上填写的数据必须完全一致,企业申报材料须经县、市两级科技部门审核,应由本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加盖公章后推荐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受理各地审核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组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开展前置审查,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科技部门应牵头按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审核工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从未授权、委托或指定各类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申报工作,六、联系方式(一)省、市科技部门咨询方式1.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地址:省科技厅高新处813室联系电话:0791-862534962.各地科技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二)省财政厅咨询方式部门名称:税政处联系电话:0791-87287733(三)税务部门咨询方式纳税服务热线:12366(四)“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平台”技术支持单位:江西微博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1-88302858附件:1.企业信用承诺书2.专项审计(鉴证)中介机构承诺书3.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