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18]6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_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1〕170号)、《浙江省财政厅_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21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_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4〕45号)等文件的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初审并经局班子会议通过,拟确定浙江荣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一方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莹鑫矿业有限公司申报2024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现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共7天,2.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于公示期内向遂昌县经济商务局投资科反映,遂昌县经济商务局投资科联系人:曾臻联系电话:0578-8528514遂昌县经济商务局2024年6月24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