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二)抓牢就业服务,持续提高农牧民工资性收入4.实施“二产带动一产”促增收,责任单位:农牧和水利局、林草局、各镇人民政府)7.实施乡村就业计划,责任单位:组织部、包联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牧和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三)抓好农业产业发展,有效提高农牧民经营性收入8.发展生态农牧业促增收,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林草局、各镇人民政府)9.提高农牧业组织化程度,旗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农牧民、村集体、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以高质量的产业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带动农牧民人均年增收0.5万元,责任单位:农牧和水利局、林草局、各镇人民政府)15.加强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亲自研究推动农牧民持续增收工作,保障包片区域农牧民增收工作有效推进,为推动农牧民持续增收工作提供政策保障,扎实推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