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规上企业由县财政给予其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属规下企业由县财政给予其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由县财政给予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创中心、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工信局、寻乌工业园区管委会〕二、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二)培育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由县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创中心、县发改委、县科技工信局、寻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三)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由县财政给予其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由县财政给予其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创中心、县科技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寻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四)鼓励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5万元和10万元奖励,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的奖励,由县财政分别给予项目投资方10万元、5万元的奖补,分别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10万、5万元,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由县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