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自主品牌,按照平台访问量、订单量、交易额和商家入驻量对平台建设费用予以补贴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建立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B2B、B2C业务,对外贸企业委托国内知名建站平台公司建立独立站相关服务费给予支持,对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申请AEO认证相关费用给予支持,对企业制定外贸产品标准相关费用予以支持,(三)支持自治区汽车平行进口业务发展支持满洲里口岸扩大平行车进口规模,对满洲里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自主申请获得汽车整车进口CCC认证给予一定支持,对满洲里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从满洲里口岸以清关方式进口整车的物流运输费用给予一定支持,(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引导外贸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能内销的产品),鼓励企业对其满足“三同”要求产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支持外贸代工企业与国内品牌商合作,支持流通企业、平台企业发展自有品牌,与制造企业开展品牌合作,对企业认证费用及品牌培育费用予以一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