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精神,现将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养殖场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共计3.588万元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馈,反馈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179号反馈邮箱:bmnyj@163.com举报电话:0778—6212058,附件: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养殖环节病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表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3日文件下载:附件: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养殖环节病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