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谢中琼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1莱芜同兴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913712005690408243谢中琼510723*********0749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7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