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山阳县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山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4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山规〔2024〕001—县政府001)山阳县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现就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七条对入园企业项目车间的无尘化改造及生产车间装修进行补贴,第八条对入园企业所购进的设备和原在地的部分生产设备搬迁进行补贴,第十条对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研发投入予以奖励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第十一条由县就业服务中心为入驻电子信息产业园的企业员工提供就业培训,第十二条对入驻电子信息产业园的企业,对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第五章人才引进政策第十八条围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争取支持电子信息产业资金500万元以上,作为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山阳高新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严格落实入园扶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各类优惠政策措施,成立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