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省域技术转移体系,高水平建设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我厅研究起草了《浙江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联系电话:0571-86724733邮箱:dengdanqing@zjinfo.gov.cn附件:附件:浙江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我要发表意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4月18日征集调查结果:《浙江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及采纳情况表序号单位条例内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南湖实验室—关于省转化中心基本条件建议增加:对于依托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的转化中心适当放宽主体条件与成立时间条件要求,省转化中心要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梯次人才队伍,被核定为省转化中心的“细分领域高水平技术人才、技术经纪人和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的激励机制是否可以等同科技人才适用现有的省科技人才相关的激励和人才政策,第十七条:(一)建设运行经费支持,对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转化中心,鼓励所在市、县(市、区)政府给予一定比例配套支持,提升对中心运营支持,对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转化中心,第十七条:(二)项目经费支持,通过省重大科技专项对省转化中心开展的重大中试验证项目,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每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