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我厅起草了《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邮箱:zhoujinhong@zjinfo.gov.cn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厅基础处附件:1.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docx→我要发表意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2月6日征集调查结果:《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及采纳情况序号单位名称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未采纳原因1杭州市科技局建议第五条(二)中,“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技术研究中心的配套支持措施”修改为“支持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依托企业申报的条件不低于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基本条件,不采纳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定位不同,不采纳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完成情况是重点评价内容,采纳9舟山市科技局无意见,采纳11丽水市科技局无意见,16省财政厅建议第三条技术研究中心实行“产业导向、稳定支持、定期评价、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中,采纳17省生态环境厅建议第十四条中,采纳固定人员比例核算在第十四条中已有表述,采纳(在表述中明确申报主体)20省审计厅无意见,不采纳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工作中专利申请不宜做前置性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