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4〕58号),现对我区2023年申报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3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人:徐达荣,联系电话:(0770)3252250,附件:1.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表(费改税补贴资金)2.2023年度农村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表(城市公交车农村延长线运营补贴)3.2023年度农村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表(建制村通客车预约响应出租车补贴)4.2023年度农村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表(建制村通客车农村客运车辆补贴)5.2023年度农村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表(建制村通客车城市公交车农村延长线运营补贴)6.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费改税补贴资金)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