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漳浦县扶持培育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奖励措施(暂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9日漳浦县扶持培育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奖励措施(暂行)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增效年”活动和“三比一看”竞赛工作要求,推进我县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提升我县服务业产值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对我县经济的拉动作用,一、扶持培育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1.月度新增每家奖励12万元,分两次兑现:企业入库纳统的次年兑现第一次奖励7万元,企业入库纳统的第三年兑现第二次奖励5万元,2.年度新增每家奖励6万元,分两次兑现:企业入库纳统的次年(12月份入库的年度企业)或当年(1月份至2月份入库的年度企业)兑现第一次奖励3万元,企业入库纳统的第三年或次年(企业与第一次兑现的企业一致)兑现第二次奖励3万元,本措施由漳浦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2.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2024年7月1日至本文件发布之日间的奖励措施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