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进一步发挥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农业科技合作、人才培育、技术推广、经贸合作平台效能,争取国家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农业交流合作活动在基地举办,(省外办、省农业农村厅、杨凌示范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支持在基地建设“一带一路”涉农知识产权交流服务中心和农业领域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基地申报实施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绿色发展、农业技术、农业经济管理等援外培训项目,(省商务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建设境内外农业园区,(省农业农村厅、杨凌示范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提升示范推广效应,(省科技厅、省外办、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搭建上合组织国家间农业贸易物流渠道,(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强化农业产业国际合作,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上合农业产业合作园区,(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省贸促会、杨凌示范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便利基地人员赴上合组织国家出访,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上合组织国家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在杨凌示范区设立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涉农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在基地与上合组织国家开展农业交流、人才培养、示范推广、产业发展和产能合作等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