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事项)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事项)入库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我市举办的,被省商务厅认定为2023年广东省会展项目百强的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金额的50%,三、申报主体2023年广东省会展项目百强的主办单位,以竞争性评选方式确定入库项目和资金支持档次,有以下情形的不纳入入库项目:1.支持内容含有禁止性补贴,2.支持内容含有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4.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被“信用中国(广东)”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五、申报材料(一)封面(附件1)(二)目录(附件2)(三)承诺书(附件3)(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五)企业信用记录(附件4)(六)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5)(七)申报项目情况一览表(附件6)(八)相关证明材料1.申报项目展览面积相关证明材料,2.申报项目参展商相关情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附件7),3.申报项目营业收入相关情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附件8),4.申报项目专业观众相关情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附件9);5.其他证明材料,七、其他同一项目各级别财政资金累加支持总额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发生金额的90%,(注:一年内多次举办的展会视为同一项目)附件:1.封面2.目录3.承诺书4.企业信用记录5.法人代表授权书6.申报项目情况一览表7.申报项目参展商相关情况汇总表8.申报项目营业收入相关情况汇总表9.申报项目专业观众相关情况汇总表10.协商书(如有)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9月13日(市商务局联系人:缪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