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得“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首个产品给予30万元的奖励,每项标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每项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奖励,给予5万元的奖励,按照每项标准给予1万元的奖励,奖励10万元,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获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单个企业每种权项质押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非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仅补助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获得的贷款部分,单个企业每年合计最高补助10万元,现将符合奖励条件的2023年度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奖励额度和奖励单位见附件《2023年度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拟奖励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023年度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拟奖励企业情况汇总表.xls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