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我局修订了《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社会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10月9日,公示期意见反馈: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邮政编码:200003联系电话:23118172电子邮箱:shwhcy@126.com附件: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9月9日相关附件《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