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十二条>的通知》(怀政办法〔2024〕6号)和《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十二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怀人社函〔2024〕52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县符合条件的用工企业进行申报发放补贴,一、补贴条件:当年度企业自行招用员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工企业,三、补贴标准: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800元/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1000元/人,五、所需资料:一次性吸纳就业稳岗补贴申请表;一次性吸纳就业稳岗补贴花名册;高校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企业按要求准备好申请资料,向县就业服务中心或者人社驿站提出申请,县就业服务中心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3)补贴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结果在网上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审核公示结果,向用工企业拨付一次性吸纳就业稳岗补贴,业务咨询地点及电话:新晃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张超:18974516019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