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研发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9〕3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合格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形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交者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陆红玉联系电话:0757-88663030地址:高明区荷城星河路蟠龙街21号6楼科技评价监督股附件:2021年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区级资助拟安排表.xlsx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