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怒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对口帮扶怒江州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怒人社通〔2022〕176号)文件规定,对本地用人单位吸纳扶持对象就业的,给予稳定就业补贴,经县级(含)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对吸纳扶持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补贴,稳定就业12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补贴,现就拟拨付泸水大腾飞图文科技商贸有限公司、怒江一拉休创意设计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3人,补贴资金4500元,公示如下: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8日,二、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录用人员名册详见附表,联系电话:3623383(泸水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630449(局办公室),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