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表彰决定,对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进行表彰,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荣获“辽宁省2021—202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市文旅广电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围绕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着力深化文明机关创建,使全局干部职工素质和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在各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市文旅广电局将站在省级文明单位的新起点上,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推动全市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