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和推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根据《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备案期满的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备案)进行验收,对已通过验收满3年(2017年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评估,2020年备案建设且备案期满的新型研发机构和2017年备案建设且通过验收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二、评估内容对照《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包括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立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包括在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方面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评估程序和进度安排1.各新型研发机构依托单位按照要求填报《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评估报告》(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能够代表新型研发机构层次水平的重要科研项目、重大科研成果、成果转移转化、发明专利等证明及科研投入证明),将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PDF电子版通过威海市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专栏“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上传网上办理系统,抽取部分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现场考察,3.市科技局根据考察情况,四、有关要求验收评估工作是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必要环节,联系电话:5819713附件:1.2024年参加验收和评估的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doc2.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评估报告.docx威海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