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山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2024年4月1日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为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省委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等配合)4.基于碳账户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省委金融办、省生态环境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等配合)6.搭建一体化碳金融数字服务平台,省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等配合)四、优化金融资源供给7.加大对转型企业信贷的支持,支持传统企业向低碳转型的技术改造项目纳入省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导向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牵头负责)8.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等配合)12.积极发展绿色保险,(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牵头负责)13.加强绿色投资国际合作,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配合)五、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14.优化绿色金融业务管理,(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牵头,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等配合)17.开展绿色金融试点示范,(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牵头,(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牵头负责)19.实施绿色金融评价激励,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增量增速、绿色金融特色分支机构设置、转型金融产品创新、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支持转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等配合)21.大力推广环境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