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营口市“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营科发〔2023〕32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签订依据与范围(一)签订依据《营口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营科发〔2020〕46号)《营口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开展“揭榜挂帅”机制的实施方案》(营科发〔2021〕19号)(二)签订范围《关于下达2023年营口市“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营科发〔2023〕32号)中的所有项目,二、责任分工(一)营口市科学技术局营口市科学技术局作为合同签订的甲方,其计划归口科室负有对归口管理的“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合同文本进行指导修改、审核和确认,并组织完成纸质任务合同书签订的责任,作为合同签订的丙方负有签约的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责任,(三)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具体的实施主体,作为合同签订的乙方负责按照《营口市“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书》相关内容填报《营口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对于批复的市本级财政拨款金额等于申请金额的项目,需保证相关资金预算数据与《营口市“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书》一致,对于批复的市本级财政拨款金额大于申请金额的项目,结合批复的市本级财政拨款金额对原研发投入预算进行适当调整,签约项目的合同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拨款经费等基本信息由甲方计划归口科室负责提供给项目承担单位,任务合同书经甲方计划归口科室核准确认后进行签订,任务合同书文本甲方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