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要求,经审核,现将初次创业补贴及初次创业社保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拟拨付给张志坚等2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补贴10000元,拟拨付给冯少龙等2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社保补贴11925.28元,公示期3天(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0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科反映,监督电话:0315-8727703附:初次创业补贴及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xlsx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