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方法的通知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9-10
二、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填写《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附件1,2、信息核查(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申请认定类别、公示时限、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认定情况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签订《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附件2),三、退出机制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共就业信息系统:(一)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日起,四、政策咨询盐湖区:0359-2023905永济市:0359-8121666河津市:18835934467临猗县:0359-4065386万荣县:0359-4527718稷山县:0359-5525228新绛县:0359-7532101绛县:0359-6528668垣曲县:0359-6087268闻喜县:0359-7021820夏县:0359-8593018平陆县:0359-8801085芮城县:0359-8708767附件1:关于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方法的通知(1)(1).docx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常住地址户籍所属社区(村)联系电话健康状况家庭人口登记失业时间年月日家庭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与本人关系目前状况本人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签字:申请人员类别□1.大龄失业人员□2.低保人员□3.残疾失业人员□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5.被征地农民□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7.长期失业人员□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9.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社区(村)意见按照《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审核人(签字):年月日街道(乡镇)意见按照《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审核人(签字):年月日人社部门意见按照《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审核人(签字):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年月日附件2: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申请人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已详细阅读《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同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即刻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以下承诺部分: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困难人员类型:申请人婚姻状态:有无子女:子女婚姻状态:(仅零就业家庭人员选择此项)本人已知晓认定及退出条件。

更多精选

  • 2024-09-10 00:00:00
  • 2024-09-06 00:00:00
  • 2024-08-14 00:00:00
  • 2024-07-22 00:00:00
  • 2024-06-12 00:00:00
  • 2024-01-08 00:00:00
  • 2024-02-08
  • 2024-03-15
  • 2024-05-11
  • 2024-07-15
  • 2024-07-23
  • 2024-07-27
  • 2024-07-31
  • 2024-08-06
  • 2024-08-08
  • 2024-08-09
  • 2024-08-12
  • 2024-08-12
  • 2024-08-27
  • 2024-08-3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