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诚信示范企业:为切实发挥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我市家政企业加强品牌创建、诚信经营,推动我市“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评对象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附件1)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附件2)二、复评时间2024年9月至10月,三、复评程序(一)书面复评:复评对象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资料(附件3、附件4)报送至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复评条件参照《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1〕4号)认定条件,其中家政服务龙头企业须符合家政服务人员持有“上门服务证”(绿码)10人以上,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须符合家政服务人员持有“上门服务证”(绿码)5人以上,实地考察场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将对复评对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复评对象应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报送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将撤销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或诚信示范企业称号,联系地址:香洲区红山路245号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11楼1107室附件:1.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复评名单2.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复评名单3.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书面复评指标表4.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书面复评指标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6日附件:1.附件1: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复评名单.doc2.附件2: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复评名单.doc3.附件3: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书面复评指标表.doc4.附件4: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书面复评指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