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2024年9月4日黄岩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倍增行动”工作方案为高水平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要求,2024年、2025年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未达到30万元的村,2026年起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未达到50万元的村,三、主要举措(一)完善强村公司领衔机制1.有序组织发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闲置资金、固定资产、自有资源等投资参股组建强村公司,(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3.推进强村公司规范化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万工程”专班、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区级部门)5.把产业招商作为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6.加大农村产业人才引育力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各乡镇街道)8.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和技术革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团区委、各乡镇街道)9.支持集体经济欠发达村新建和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奖励500元/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各乡镇街道)13.将集体经济欠发达村优先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财政局一次性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乡镇街道)(五)完善金融支持帮富机制16.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强村公司、村集体经济欠发达村和重点化债村单建或联建的各类项目及化债工作,区财政局给予村集体经济欠发达村贴息利率不高于3%,(责任单位:区府办<区金融工作中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岩监管支局、黄岩农商银行、各乡镇街道)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