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专利条例》《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州市知识产权战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地址:桂阳县龙潭街道冠军路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403室联系电话:0735-4422234邮箱:499106506@qq.com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10日桂阳县知识产权战略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湖南省专利条例》《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州市知识产权战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第五条支持范围(一)专利资助主要包括有效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授权资助、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资助、发明专利年费资助、PCT和巴黎公约国外专利资助,并符合以下类别的:1.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政府专利奖奖励,第三章专利资助标准第七条专利资助(一)国内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2万元,其他国家(地区)1万元/件给予一次性资助,第四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项目和标准第八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对成功获得银行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每件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按每件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按每件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十一条专利大户资助年度有效发明专利授权5件(含5件)以上,资助标准如下:5-10件资助3万元,第十四条知识产权机构培育在本县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或服务平台),2.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