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22)及《旅游度假区等级评价细则》,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拟确定3家度假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如下:张家口市沽源县库伦淖尔旅游度假区廊坊市梦廊坊国际戏剧公园旅游度假区邢台市信都区邢台大峡谷-前南峪旅游度假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受理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联系电话:0311-85815631电子邮箱:hbwlzyc@hebeitour.gov.cn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9月10日。